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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与失业金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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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与失业金区别是什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每天都有很多人失去工作或者主动辞去工作,这其中就关系到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很多人会有疑问: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与失业金区别是什么?下面就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与失业金区别进行详细的解释,保障大家离职后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与失业金区别是什么?主动辞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有:主动辞职都是由劳动者提出申请的,而解除合同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来的,按现行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的,也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相关规定如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看完本文,相信大家对于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与失业金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不管是面对主动离职还是失业等突发情况,我们都可以从容面对,知道如何下手,知道用何种方式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运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获取应该得到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