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荐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认定荐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应当应该怎么处罚荐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既遂如何处罚?荐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荐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该怎样处罚荐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认定荐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司法解释荐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构成要件荐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荐
什么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荐
对于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中的“明知”的认定荐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如何处罚荐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立案标准荐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概念荐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