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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嫌疑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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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嫌疑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实践研究表明,针对不同的犯罪,嫌疑人的范围是不同的。对于重罪绑架罪来讲,大家知道绑架罪嫌疑人的范围是怎样的吗?要想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首先就要提供证据证明构成绑架犯罪,那么证明绑架罪的证据都有哪些?本文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一、绑架罪嫌疑人的范围

下列人员可列为犯罪嫌疑人的范围:

1、直接或间接了解事主或被绑架人的经济状况,事发后有反常表现的人;

2、嫉妒事主或被绑架人的经济状况,伺机损人利己的人;

3、直接或间接了解事主或被绑架人的经济状况,事发后去向不明的人;

4、与事主或被绑架人有矛盾冲突,伺机报复、要挟的人;

5、了解事主的职业、身份、地位(权力),要求事主帮助办事没达目的伺机报复的人;

6、其他知道或了解事主或被绑架人的经济状况、职业(权力)身份、地位(权力),事发以后去向不明或者反常表现的人以及曾经有绑架犯罪意思表示,案发后去向不明的人。

二、证明绑架罪的证据有哪些

1、物证

(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各类枪支、各类爆炸物、各类棍棒、麻袋、麻醉药物、酒(精)、车辆、船只、衣帽、鞋、勒索所得的款物(包括各种外币、人民币及各种实物)等;

(2)照片。

2、书证

主要包括有关的信件、电报、遗书、欠条、收条、保证书、协议书等。

3、证人证言

主要包括鉴定人证言、目击人证言、伺案犯罪嫌疑人证言、街坊邻居证言、犯罪嫌疑人及事主家属证言、同学同事证言、亲友证言、交通工具司乘人员证言、被盗婴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证言、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人员证言,以及其他知情人的证言等。

4、被害人陈述

主要表现形式为询问被绑架人及事主的询问笔录及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5、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主要表现形式为讯问笔录及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6、鉴定结论

(1)法医鉴定,主要包括死亡鉴定、重伤鉴定、轻伤鉴定、血型鉴定(包括对血衣和血迹的鉴定)等;

(2)痕迹鉴定,主要包括对指纹、足迹、刀痕、枪弹痕迹等的鉴定;

(3)文书鉴定;

(4)物品鉴定,主要包括对毛发、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的鉴定;

(5)精神病鉴定,主要指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病鉴定;

(6)其他有关鉴定。

7、勘验、检查笔录

(1)现场:主要包括现场范围、现场照片、现场勘查图,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

(2)物证:主要包括物证照片、物证勘查图,物证勘验、检查记录等;

(3)人身:主要包括人身照片、人身检查笔录等;

(4)尸体:主要包括现场勘查图、现场尸体照片、尸体勘测验、检查笔录等。

8、视听资料

主要包括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及照片、微机数据库等。

9、其他证据

如退赃记录、起赃笔录、收缴笔录、指认笔录、辨认笔录等。

本站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由于绑架犯罪属于公诉案件,因此一般对证据的收集都是由侦查机关进行的。当然,作为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是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为其他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