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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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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


随着近年二胎政策的开放,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存在了数十年的社会抚养费政策正处在一个历史转折点。那么社会抚养费到底是该继续实行还是就此停止取消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下为什么要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理由如下。

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

目前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矛盾最尖锐的就在这一点。对于以前超生了二孩的,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到底要不要继续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一财经在调研中发现,对于这个问题,意见非常不一致,即使在卫计委内部,也存在不同意见。

主张继续征收的人认为,如果不继续征收,对于已经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群不公平。主张不再征收的人认为,既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修正,全面二孩政策已经实施,对于未征收到位的就不要再继续征收,而应该明确停止,这样避免官民关系恶化,也让全面二孩这个民生新政能够真正得民心。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争论在,最终卫计委采取了一种模糊做法,提出已经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许翻烧饼,尚未征收到位的各省自行决定,相当于把皮球踢给了地方。

一位东部省份的卫计官员告诉第一财经,省里对社会抚养费这个问题也很挠头,但现在政策不明,早该出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也没有出台,省里也搞不清楚怎么做好,有点进退两难的意思。

“真的很像块烫手的山芋,扔也不是,拿着也不是。说实在的,征收的那点钱我们根本不在乎,现在不敢动就是不清楚到底政策底线在哪里。谁愿意因为这个事冒进挨批呢?”这位官员说。

取消社会抚养费的三大理由

首先是标准不一。根据国务院规定,地方对社会抚养费具有自行制定征收标准的权力,这就导致各地征收标准五花八门。如去年轰动一时的陕西七月孕妇在被强制流产前告知,只要缴纳4万元社会抚养费就可超生;而同年浙江一对夫妇曾被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130万之多。

二是用途不明。按照规定,这些资金要全部上缴纳入财政预算,但同时又要求各地政府保障计生工作的经费供应,这样一来,上缴纳入财政预算后的这部分资金必然要返还、回流给计生部门,这等于赋予了计生部门实际的使用权。

三是账目不清。全国每年收去的社会抚养费保守估计为200亿。长期研究计划生育的独立学者何亚福表示,“从1980年到现在,若平均每个超生人口实际被征收的超生罚款为1万元,可得出:1.5亿至2亿超生人口的超生罚款总额是1.5万亿至2万亿元。”那么,这笔巨额资金到哪里去了呢?媒体在调查时却被计生部门告知没有相关数据或不能公布。这么大一笔数字,居然是一本糊涂账!

综上所述,既然社会抚养费是让多生的父母补偿养育他们孩子所使用社会公共资源,这笔钱就应该投入到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上,但实际上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并没有多少被投入到养育“多生出”的孩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