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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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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等相关材料;

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二、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是多久?

1、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优先,这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原则。

2、法律同时作了明确的兜底规定,即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应当于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一是要提前通知,提前的时间为15日,目的是便于股东准备决定有关问题,也便于会议的顺利召开。二是通知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是公告的方式。通知时,应将会议即将讨论的议题同时通知每一个股东。

上市公司要召开股东大会,可以采用三种方式通知股东,第一是口头通知,第二是书面通知,第三是公告通知。决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需要提前十五天通知全体股东,告知具体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所讨论的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