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的,该约定无效,建设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承担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等责任;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样的?荐
石家庄长安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流程是怎样的?荐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荐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是怎样的?荐
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荐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荐
工程质量鉴定流程是怎么样的?荐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荐
工程质量问题定义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荐
家装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荐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与程序是怎样?荐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荐
工程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荐
合同工资与约定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荐
工程质量罚款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