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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能否作为税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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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能否作为税收依据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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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能否作为税收依据

您好,对于裁定书能否作为所得税收依据的问题,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单位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减除项目凭证必须是发票或合法有效凭证。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因此,若纳税人销售的是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能够依法提供减除项目凭证的,可以差额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