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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中买卖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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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中买卖合同违约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赔偿

在合同中,称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叫根本违约。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


一种是卖方不履行:


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三是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分损失,从而应将不合理扩大的损失从损失总额中扣除。


四是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


另一种是买方拒绝接受货物:


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


上文便是对单方撕毁合同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的简单介绍,单方毁约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如果在一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单方撕毁合同违约,那么违约方将要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条款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